李乂的簡介和代表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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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朝 詩人 李乂的簡介 補充[1]
〔唐〕(公元六四七年至七一四年)字尚真,(舊唐書作本名尚真。此從新唐書)趙州房子人。生於唐太宗貞觀二十一年,卒於玄宗開元二年,年六十八歲。少孤。年十二,工屬文,與兄尚一,(官至清源尉,早卒)尚貞(官至博州刺史)俱以文章見稱。舉進士,累調萬年尉。長安三年,(公元七o三年)擢監察御史,劾奏無避。景龍初,(公元七o七年)遷中書舍人,修文館學士。帝遣使江南,發所在庫貲以贖生。乂上疏諫,以為「與其拯物,不如憂民」。太平公主干政,欲引乂自附,乂深自拒絕。開元初,姚崇為紫薇令,薦為侍郎。未幾,除刑部尚書。卒,謚曰貞。乂著有文集五卷,《兩唐書志》又與兄尚一、尚貞同為一集,號為李氏花萼集,凡二十卷,並行於世。
問唐朝 詩人 李乂的代表作 有哪些?
答唐朝 詩人 李乂的代表作 包括:
《淮陽公主輓歌》《寄胡皓時在南中》《元日恩賜柏葉應制(景龍四年)》《奉和七夕兩儀殿會宴應制》《奉和幸長安故城未央宮應制》《郊廟歌辭·享龍池樂章·第八章》《幸白鹿觀應制》《奉和幸三會寺應制》《奉和九月九日登慈恩寺浮圖應制》《侍宴長寧公主東莊應制》。
問李乂是哪個朝代的人?
答李乂 是 唐朝 詩人。